拓业律师事务所常常会有这样的咨询:我要和某人签一份合同(也称为协议书),是要通过公证才能生效吗?再三向顾问解释:没有这一规则。根据现行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有效的,依照其规定。拟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均应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解呢?有些合同确实需要经过公证后才能办理一些后续手续,如赠与房屋、继承遗产等,一般需要有相关公证书房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才会办理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合同无需公证。当然,经公证的文书,其效力大于未经公证的文书。如果同一事项有两份文书,则该情形适用。对于同一件事,一份是未公证的合同,一份是公证的合同,两份合同内容不同,一般应以经过公证的合同为准。另外,对合同的公证,意义不大。
所以,合同的生效无需公证,公证只是为某种特定目的而非合同生效条件。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