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律师二十年,有些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在开庭前三、四天内匆忙委托。此时才委托律师,对律师来说可以说是一种挑战,要知道一个刑事案件的档案资料只有几百页,多达数千页。短短的三、四天时间,律师们都要到法院去查阅、复印,深入分析,找出其中有利于当事人的,确定辩方的思路,拟定好辩护词,经常要加班到深夜。苦不堪言,又问当事人:“为什么不早点找律师来干预呢?”A:“我们原以为都取保侯审出来了,没事做,还请律师干什么?”看,都以为取保侯审了,完事了!真的已经没事了吗?并不是这样的!
律师声明:
一、何谓保释
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传、取保侯审或者监视居住。”
可见,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可保候审的情形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构成犯罪行为。保侯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即取保候审应根据具体情况而论,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办理取保候审,其主要审批标准是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
3、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也就是说,办理取保候审时,还应当具备一项条件,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都要求提出担保人。
二、取保候审的后续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对被刑事追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一种不受拘押的刑事强制措施。
所以,保释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只是出现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取保侯审了,他并不是没有罪,而是涉嫌刑事犯罪。一般而言,刑事诉讼程序将继续依法进行,直到审判结果出来,而不是高枕无忧,万事大吉!当然,也有个别案件,因证据不足或存疑不诉而取保侯审后不了了之,这是一种比较少见的情况。此外,取保候审后要遵守有关规定,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得私自离开居住地。此外,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变更强制措施。
总结:
多年来的执业经验告诉我们,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先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支持和帮助。别去道听途说,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律师并非虎视眈眈,不必避而不谈,事前预防,事后及时处理,才能真正发挥律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