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追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国。
(一)主刑。
(1)管制——是指不拘留罪犯,但限制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的种类之一,是主刑之一。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刑罚。
(2)拘留——是剥夺犯罪者短期人身自由,在附近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拘留是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主要刑罚,拘留是我国拘留罪犯,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3种自由刑罚中最轻的刑罚。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者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很大,从轻罪到重罪都可以适用。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者终身自由,强制改造劳动的处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者生命的处罚方法,包括死刑的立即执行和缓刑。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罪犯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