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被拘禁,往往事与愿违,一些在家中被带走的家属自然就知道了。还有些是在外地或工作岗位被带走的,家属只会突然间联系不到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么在事发突然的情况下,亲属会不会知道家人进了拘留所?
回答是肯定的。
进入拘留所,即被刑事拘留。
一般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后,会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以及涉嫌的罪名。
当然,如果当事人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或阻碍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判断通知家属将不会被告知。此时当事人正处于“失联”状态,公安机关会在掌握案情后通知家属。
但是,如果怀疑为危,在通知家属可能妨碍侦查时,将不通知家属。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3条,拘留后,被拘留者的家属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的通知,但不能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情况除外。有妨碍侦查的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告方式一般是发通知,打电话。该通知涉及《拘留通知书》。其中包括具体的拘留时间,涉嫌的罪名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