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公安局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告知家属的谁已被拘留,但不会说过细,这24小时也会开始询问家属的情况。
被拘留者,公安机关如认为需要逮捕,会在拘留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别的,延长1天至天日。如有团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再延长30天。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公安局、检察院都比较忙,案件大多复杂,所以一般3+4,共7天;或3+4+30,共37天。
这七天或三十七天,绝对是整个刑事辩护阶段,最重要的时期,主要理由有四点:
1、司法惯性尚未形成,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都是公检法,此时还处于公安侦查阶段。
2、定性、定罪证据不全,疑罪从无。
3、由于工作量有限,没有长期拘留,不至于积重难返。
4、检察院,对逮捕审查的操作比较规范,立场比较中立。
家人,一定要重视这7天或37天,无论请不请律师,都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机会。假如请律师,在这期间,是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最佳时机,律师的作用能充分体现出来,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到看守所会见(这一时期只能律师去会见,家属见不到这段时间),了解情况,申请取保候审。
这7天或者37天,人只要能出来,一般以后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