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特别是刚入法律界的年轻律师,律师的一项基本技能是接受和处理案件的前提。若无纪律性,不注重法律知识的运用,势必影响律师的职业生涯。聆听是指认真而有目的地倾听所有相关方的发言。在此,倾听一般包括两个层次,即通过倾听、了解案件事实,在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时,筛选、列举、总结案件客观事实,形成自己的简明、必要、通俗的语言,并形成自己的见解。
基本掌握案件性质、法律关系、案件主要性质。这段时间要注意:不要打断访客的叙述,让来访者充分发泄。向律师展示或透露越多,对律师的工作越有利。口齿不清、结论不清的患者,可以适当地进行指导,但是要注意说话的大小和方式。因为如果不能很快地完成,律师的形象就会受到负面影响。
如果律师问到案件的真相,会被用作投诉。从当事人的言行分析,谈判目的等法外宣传,使律师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神秘感。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无法简单判断律师咨询当事人的目的。一些当事人因自身纠纷已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只想通过律师来确认;有的人对诉讼过程很熟悉,但只希望他们能够通过累积的资源来协调。有些客户更是有意借助律师的思路和方案,自己办案,自己去解决。
一些当事人仅仅描述了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对不利的事实保持沉默。这样律师在受托人之后很难败诉。总而言之,种种事情都是荒唐的!面对这一复杂的情况,律师需要在认真总结案件事实的同时,通过当事人的言辞、神态、态度、种种细微变化,来判断咨询律师的目的,为案件的审理奠定基础。再和他们交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