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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常常有人咨询:“张律师,我父亲(母亲)去世了,他留下的遗产,我作为女儿,还有什么权利可以继承吗?”她们都说女儿无权分遗产。”难道真的是“出嫁女儿泼出去的水”吗?再三向顾问解释:没有这一规则。根据现行规定,女儿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女儿没有继承权呢?也许是源于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封建意识根深蒂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的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㈡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开始继承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而在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条款很清楚地规定,女儿也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应当指出,一、上述条款都是针对法定继承权。没听懂什么意思?也就是说,适用上述规定的前提是没有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以遗嘱的形式确定其遗产的分配和安排。假如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首先要适用遗嘱来决定遗产的分配。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具有先后顺序,只有在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权。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就只能观望,没有任何权利。事实上,传统观念认为,许多人死后,父亲或母死后不会立即要求继承和分割遗产,而是在父母亲死后,对人才的继承要考虑继承。在法律层面上,继承权是在被继承人死后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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