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朋友的防范意识,预防诈骗,避免损失,今天就为大家分享比较典型的网络贷款诈骗手法及防范。
案件简介:
常有这样的咨询:张律师,我在网上某平台(APP)申请了一笔贷款,申请已经通过,但是现在对方说我的卡号输错了(银行卡流水不够),要交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保证金,否则不能放款。本人再三向顾问解释:不要相信这种说法,都是套路,是欺诈,不要给钱。有些顾问会醒悟,说幸亏找了律师。但是很多时候顾问都会说:我已经给了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而且他们还让我继续给这么多钱。要是没给我,就去告我,甚至让公安机关抓我。
这时,我很无助,一边扶额叹息,一边给咨询者分析这种情况基本上属于诈骗。但是许多人仍然会问:他们还发了诉状(传票,立案通知书)给我,不给钱会有麻烦啊?好吧,是有麻烦的,只是你要不要继续受骗的麻烦!
律师声明:
第一,从法律关系上讲,无论何种贷款形式,都属于借贷,其合同属于借款合同。民法第61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这一点不难看出,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借款,而借款人则在其收到借款并在借款期满后偿还并支付利息。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们根本就没有收到贷款人的借款,还存在义务吗?肯定是没有的!
第二,无论骗子用什么借口,管他是保证金还是公证费;不管是什么套路,连哄带骗,威逼利诱,管他是法院的文书,还是公安机关的通知呢!这一切就是要你给他们转钱啊!再者,无论是法院还是公安机关,甚至证监会,这些机构如认为你涉及什么案件,都会直接通知你,不会把相关文件交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你还可以直接联系这些机构核实啊!
因此,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看清对方的意图和目的。如今各种各样的网络借贷平台,确实也给资金周转带来了便利,但也有很多不法人士利用这种方式,利用这种方式,对贷款人实施诈骗。没有把握时,请律师再作决定。我也曾见过个别顾问,在我大口大口地讲了半天之后,他又一次又打来电话,说对方说的,不给钱该怎么办,还是想把钱转给对方。这样的个案,作为一个律师,我只能是认为自己口笨言拙,无力!
所以,防止欺诈(无论何种形式的欺诈)只有一招:不要把钱交给陌生人!无论对方说什么,你都要记住,你是要向对方借钱,是对方应当向你借钱,而不是你的款没有借到到要给对方转钱!希望世界上没有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