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广东拓业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39-0300-0984
您的位置:

法律资讯

拓业律师事务所带您了解行业前沿资讯

离婚协议和财产约定协议有什么区别?

许多婚姻中,出轨一方往往会提出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给对方,从而挽救这段婚姻。但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并没有把双方的要求写下来就一定有效,有可能在离婚诉讼中,出轨方突然反悔,称自己没有签任何婚内财产约定协议,自己签的是离婚协议。此时,需要法院对协议的性质进行认定,以确定这份协议的真正含义。对此案例的讲解今天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看并收藏,按照这个案例中的约定,协议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没有生效!就等于这份协议是白纸,压根就不能得到财产。


【案件简介】

袁某和朱某结婚将近十年了,婚后没有生育孩子,生活还算不错,小两口经常外出旅游。但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有摩擦,再加上两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太大,三观也不一样,因此经常吵架。不过,你说两个人在一起吵架也是正常的,只要把问题解决了,可这两个人都不能解决问题,吵得不可开交。长久的婚姻只剩下疲惫。这样一句话,很容易出问题,果不其然,朱某一天发现袁某出轨了,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这个下不来了,又是一场激烈的争吵,朱某坚决要离婚,但袁某不想离婚,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因此,袁某提出与朱某签订协议,将其全部财产交给朱某,以求重新取得朱某的信任,挽回这桩婚姻。他想了想,觉得这么多年也不容易,于是答应了袁某的这个建议。两人签署了“承诺书”:“男方:袁×:朱×因男方精神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现男方为弥补过失,男方自愿将婚后存款全部归女方所有,房产一人一半,男方将车卖给女方。发件人:袁×。2014.11.16。

接着两个人又过了一段时间,可最后还是没有过去,袁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按道理来说,这两人已经签了协议,财产应该没有争议,两人都同意离婚,直接去民政局。但袁某竟向法院提起诉讼,到底出了什么错?


【律师分析】

不知大家看到上面他们之间的《宣言》内容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你发现了,那么恭喜你,你就分清了离婚协议与财产约定协议的最大区别。没找到的朋友也无所谓,我们现在就来分析一下上面那篇声明。

在诉讼中,袁某之所以可以反悔,说自己没有签订任何财产约定协议,签订的是离婚协议,正是因为《声明》中有这样一句话:“因男方精神出轨,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那时,朱某发现袁某出轨后,确实想与袁某离婚,并且确实提出离婚,双方开始分居并出售房屋。而在这敏感的时刻,《声明》又表明感情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这正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双方离婚的要件,使这份声明的性质变得模糊,它不仅是简单的财产约定协议,而是由袁某和朱某在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这个才让袁某有机可趁,在诉讼时一口咬定自己签了离婚协议。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以夫妻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但是袁某和朱某签完协议后并没有离婚,现在袁某到法院起诉离婚,现在袁某已经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适用解释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于是,袁某在诉讼中完全否认了先前协议的内容,法院认为这份声明并未生效。

袁某和朱某这份协议是白签的,都是废纸!

所以,大家在签定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在协议中写上任何与离婚相抵触的内容,否则这份协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离婚协议,而不能生效,变成一张废纸。

不管是婚内财产约定还是离婚协议,大家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

这可避免很多麻烦,你说呢?


微信

二维码
扫一扫咨询更多

手机

24小时热线:

139-0300-0984

律所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01号万达广场F1

回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