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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费对方不付怎么办?婚姻律师谈抚养费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未按照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 今天咱们分享一个抚养费案件的执行过程:

王丽与孙强经人介绍在2001年9月登记结婚,在2007年8月生育了孙小宝。后因生活琐事及性格差异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2013年孙强起诉要求离婚,后经通州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孙小宝由王丽抚养,自2013年12月起孙强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一千元,于每月二十五日前付清,至孙小宝满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孙强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2015年6月王丽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通州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孙强,告知王丽已经申请执行孩子抚养费,并要求强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接听电话的孙强否认是本人,谎称是孙强的弟弟。之后法官多次联系,孙强均以相同借口推脱,导致执行案件很长时间推进不下去。经执行法官调查,孙强名下的银行账户没有任何存款。

执行法官将上述情况反馈给王丽,并当着王丽的面拨通孙强的电话,听到电话声音后,王丽当即表示对方即是被执行人孙强,孙小宝也表示对方是自己的父亲。王丽指出孙强的弟弟住在农村,不会说普通话,当即拆穿了孙强的谎言。执行法官告知孙强,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给付抚养费,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视情况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孙强仍未主动支付抚养费。后来通州法院依法将孙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他已有的银行账户全部冻结。但后来执行法官发现孙强在某个信用卡中心又开设了一张信用卡并且孙强在信用卡中存入了一笔现金,执行法官马上强制扣划了该笔款,这个案子才算执行完毕。

这是一起典型的逃避执行抚养费的案件,虽然现在执行案件面临一定的难度,我们要看到我国正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我们要相信法律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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