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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三大漏洞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三大漏洞,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离婚协议书处理的财产权属不明晰,权益无法实现

办理离婚登记时,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只是形式上审查,对于条款内容不加干涉。

对于所要分割的财产在法律上明确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比如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汽车、房子约定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会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男方事后反悔,女方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据离婚协议书,判决房子归女方所有。

如果财产从法律上来说权利不明确,就会有后期的纠纷,比如说夫妻两个人借男方弟弟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当然登记在男方弟弟的名下,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套房子离婚归女方所有。如果之后男方反悔,而男方弟弟也不认可房产是借名的,那么女方是不能直接依据离婚协议书主张房子所有权的,女方还需要通过起诉确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随着离婚,几方关系闹僵,维权之路艰难是可想而知。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在离婚之前需要对各项财产的权利进行明确,如果财产涉及其他人的,应该几方共同参与,共同确定夫妻共有的部分。

第二、遗漏财产,埋下隐患

离婚标志着一段关系的结束,建议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统一处理,不能遗漏。我曾经代理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件,当年两个人离婚时,有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两个人商量房子给孩子,孩子成年之前由女方住着。当年认为商量好就没事儿了,就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提到这套房子。

之后孩子由男方抚养,男方有一天突然得到消息女方已经把房子卖了,男方要女方把房款给孩子,女方却否认了当年房子留给孩子的说法,还坚持认为男方同意房子留给女方,无奈,男方只好到法院起诉。

 

第三、协议条款表意含糊,不够准确

多年婚姻就靠这样一份离婚协议书做了终结,情况复杂以及事关重大要求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而实际上很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表意含糊不够准确。比如只是简单的写:财产无争议,财产无纠纷。

以上三点为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部分需要避免的漏洞,希望这篇文章帮到您,但提醒注意:因个案细节不同,导致法律适用不同,案件结果可能有天壤之别!您可联系张亚敏律师获得律师针对个案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相信“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办”,让您事半功倍,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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