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单位的钱存入职工个人的账户,这名员工是否必然构成职务侵占罪?未必。
辩解1:部门小金库去向不明
尽管当事人将单位的钱存入个人的账户,但该个人账户实际上是部门的小金库,日常支出都是部门的公务支出,不属于个人支出。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只是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而没有个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诚然,司法实践中,有些人并没有把部门小金库的钱全部用于公务开支,有的用于公务,有的用于个人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局需要认真区分,通过讯问、司法审计等方法计算出究竟用于个人开支的数额。
辩解二:单位体制混乱
众所周知,员工工作出色,单位往往有相应的奖励制度。然而,很多企业,尤其是新成立的团队,在奖励制度上还不完善,全靠领导一张嘴。这样的话,有些钱确实进了员工的个人账户,但连单位都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哪一笔钱是奖金,哪一笔钱是侵占。
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报销制度不健全,甚至为了少缴税款,企业竟然组织员工进行虚假报销,通过报销的方式发工资奖金。这样的情形下,即使员工存在职务侵占犯罪,企业也常常敢怒不敢言,投鼠忌器,不敢举报。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建议企业从制度层面上消除漏洞,否则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