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刑事庭前辅导?
有的不懂庭前辅导技巧,一听庭前辅导,就以为是教唆被告人做假口供,吓得半死,甚至自以为很牛逼的同行,也这么认为。庭前辅导其实最忌讳的就是教唆被告人做假口供。
甚至不少同行都会问,不教假口供,辅导什么?
小编在这里将庭前辅导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这里简单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介绍了庭审的流程。
二、模拟庭审发问,辅导被告人回答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
三、模仿自我辩护。
四、模拟最终陈述。
不要以为庭审的过程很简单,事实上,每一个庭审过程如果被应用,就会成为很好的武器。此处所说的庭审流程,指的是普通程序。
首先是庭前准备工作。审前准备是指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前科劣迹,包括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被告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庭前准备阶段被告人能做些什么?
首先,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可以涉及自动投案,但公诉机关没有认定的情形。
二、可能涉及再鉴定,但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不被采纳的情形。
三、可能涉及检察官、书记员、陪审员或主审法官存在回避的情况。
四、可能处在管辖权问题。
五、可能存在非法证据,因此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
并且这种情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会见后,可以对个案进行判断,怎样才能正确适用。
第二个流程就是庭审调查;审判调查通常分为询问(检察官和法官是讯问)、举证质证环节。而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也有相互对质的环节。如涉及鉴定,或案件需要,还有对证人发问环节,对侦查员取证的合法性发问环节,鉴定人出庭作证。
而且这一环节是被告人最主要的表现环节,怎样才能恰到好处地还原事实真相,用什么样的语言,更好地为自己辩护,如果辩护律师能做好庭前辅导工作,完全可以通过还原事实真相为自己辩护。
要求被告回答问题的一些原则是:
1.一定要说实话,不要说谎。
2.只说明事实而不作结论。
3.以讲故事的方式,尽可能使用陈述句,采用记叙文的六个要素,描述人物事件发生原因和结果,描述自己是否实施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